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核发 |
申请材料 | 1、民主管理组织情况; 2、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证明; 3、规章制度文本; 4、建筑物的有关证明; 5、合法的经济来源证明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条件 | 新华区有管理组织、有规章制度的宗教活动场所。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1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新华区民宗局 |
联系电话 | 0317--3017252 |
办理地点 |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大街交东路3号南大街办事处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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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 0317—30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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