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商务局

沧州市新华区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06-30   来源:
沧州市新华区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执法
类别
执法
主体
承办机构(处室)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
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企业
2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企业
3 对汽车销售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企业
4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检查 行政检查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
5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行政检查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企业
6 二手车交易企业检查 行政检查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企业
7 汽车销售企业检查 行政检查 新华区商务局 办公室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企业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 0317—3011402

网站标识码:1309020003 备案号:冀ICP备12021913号-1 沧公备1309020200020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xhqwxb2018@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7-2163764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