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后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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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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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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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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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内容 |
违法事实 |
安徽省六方劳务有限公司在石油二部院内华庭新园小区道路工程施工现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扬尘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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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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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决定(结果) |
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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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二0二五年四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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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沧新城执罚决(2025)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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