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顾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华段)1、2、3、4、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5块土地,1号地四至为:东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2号地四至为: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3号地四至为:东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4号地四至为:东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5号地四至为:东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顾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2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4]185号),用于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华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20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华段)6-1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10块土地,6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7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8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9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10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11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12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13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14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15号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4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4]185号),用于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华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20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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