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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沧州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5   来源:

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河北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全省政法系统2025年度政治督察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第七组将对新华区政法系统开展政治督察,时间为2025年85日至14日。根据政治督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主要受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下事项的举报:(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力;(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违反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4)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带病提拔、违规提拔问题;(5)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力,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6)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7)需要反映涉及政法系统的其他事项。其他非督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督察期间,在单位官网设电子邮xhqzzdc2025@163.com,受理反映举报。


全省政法系统2025年度政治督察第七组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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