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来源: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赵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7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7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征收集体土地29.598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79

(三)批准时间:202562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3.1569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牛大刚,西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牛大刚,北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717日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7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7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征收集体土地29.598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79

(三)批准时间:202562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6.4411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717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 0317—3011402

网站标识码:1309020003 备案号:冀ICP备12021913号-1 沧公备1309020200020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xhqwxb2018@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7-2163764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