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责任落实,织密治理工作体系。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纳入全区重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乡办职责分工,构建“区级统筹、部门协同、乡办落实”工作格局。各乡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辖区取水井监管责任压实到具体网格、具体人员,做到有人管、有人盯,夯实地下水治理工作基础。二是聚焦监管防控,严管取水用水行为。建立区、乡两级常态化巡查机制,综合运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城乡结合部、已关停企业、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检查频次,严防已关停取水井擅自启用、非法取水等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非法取水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凝聚社会监督合力。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开展用水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引导用水主体推广节水工艺技术,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三是聚焦成果巩固,抓实生态效益转化。坚持系统治理,推动地下水位止跌回升,截至目前,深层地下水水位平均埋深58.56米,较2018年回升19.95米。农村群众实现从“有水吃”向“吃好水”转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地面沉降得到有效缓解,群众节水护水意识普遍提高,切实以地下水生态修复成效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 0317—3011402
网站标识码:1309020003 备案号:冀ICP备12021913号-1 沧公备1309020200020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xhqwxb2018@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7-2163764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